【電動升降機】-如何辦理CE認證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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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admin
發表時間:2018-09-11 14:19
電動升降機是一種以電能作為動力提升或裝卸升降機器設備,次要用于企業、化工,市政、電力、交通等從事地面作業的行業和范疇。挪動方便、易上手、操作簡便、作業面大,范圍廣、均衡功能好 。

電動升降機構造的不同可分為:剪叉式、套缸式、鋁合金(立柱)式、曲臂式、鏈條式。
那么電動升降機出口歐盟如何操持CE認證?
“CE”認證是一種平安認證,被視為制造商翻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強迫認證。CE代表歐洲一致(CONFORMITE EUROPEENNE)。但凡貼有“CE”標志的商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外銷售,無須契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,從而完成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在流通。
而在歐盟法規機器指令附錄四所列之“風險機器”16條、17條例中明白指出:
“16,汽車舉升機;
17,跌落風險垂直高度超越3米的舉升人或貨物的舉升設備;”
為風險機器。
所以舉升機出口歐盟應操持Machinery Directive 2006/42/EC機器指令中的風險機器規范。
操持風險機器CE認證需求如下流程:
1. 制造商或其代理人以行動或書面之方式提出初步請求;
2.由公告機構依據歐盟指令的要求確定檢驗規范及檢驗項目并報價;
3.請求人確認報價,并簽定合同;
4.請求人依據免費告訴要求領取百分之五十認證費用;
5.公告機構停止商品測試及對技術文件停止審閱;
6.技術文件審閱包括:
a.文件能否完善;
b.文件能否按歐共體官方言語(英語、德語或法語)書寫;
c.假如技術文件不完善或未運用規則言語,將告訴請求人改良;
7.意大利機構ISET布置意大利總部工程師到中國對企業商品停止目睹測試;
8.假如實驗不合格,將及時告訴請求方,允許請求方對商品停止改良, 直至實驗合格。請求人應對原請求中的技術材料停止更改,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實踐狀況;
9.公告機構向請求方提供CE契合證書 以及CE標志運用闡明;
10.請求人在商品上貼附CE標志